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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2-14 9:17:19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555,5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5,413,333.64元。如至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东航物流以航空物流全服务能力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基于泛航空物流资源整合的标准化和差异化的“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服务,逐步形成以航空速运和地面综合服务为基石业务,赋能新平台、新业务、新业态多层次协同发展,并以“一个平台、两个服务提供商”(即“快供应链平台、高端物流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航空物流地面综合服务提供商”)为战略,持续推进打造业内最具创新力的航空物流服务提供商。

  公司采用全货机运输和客机腹舱运输两种形式为客户提供覆盖国际国内主要航线网络的航空货运物流服务。截止2021年末,公司拥有10架宽体全货机,全货机航线覆盖、、法兰克福、等14个国际城市;通过东航股份700多架客机腹舱的全球航线资源、天合联盟、代码共享与SPA协议,公司的客机腹舱航线个目的地。航空速运业务充分发挥了航空货运运输时效、空间跨度、运输可靠性、跨越地理条件的竞争优势,为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助力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建设贸易强国提供强大动力。

  公司地面综合服务围绕航空物流的必要作业环节(货站操作)和延伸服务(多式联运、仓储业务)开展。

  依托全国范围内17个枢纽机场的自营货站和150万平米的库区和操作场地,公司为上海、、昆明、西安、武汉、南京、济南、青岛、、合肥、太原等10个省份的12个机场提供包括航班进出港货物的组板、理货、中转、进出港单证信息处理等地面服务。

  公司为航空公司、货运代理人等客户提供国际进出港货物的国内段卡车航班服务和上海虹桥-上海浦东各机场货站间地面短驳等多式联运服务。

  除开展机场货站内普货仓储外,公司拥有国内少有的、可满足特殊性质货品仓储需求的机场内温控货物仓库(包含冷藏库、冷冻库及恒温库)、品仓库、贵重品仓库、活体动物仓库和超限货物仓库等多元化特种仓储资源,同时提供针对国际进出口货物进行报验、查验等操作的海关监管区仓储服务。

  公司为电商卖家、电商平台、站等跨境电商客户提供9610直邮清关服务(进口)、国内操作(出口)、集运库运营(出口)、国际航空运输(进出口)等基础服务。同时立足于浦东机场的口岸和干线资源优势,整合海外清关、转运、海外尾程等优质供应商资源,为跨境电商客户提供跨境出口全程或“口岸+仓储”物流服务。公司目前在浦东机场跨境出口口岸服务市场的占有率处于领先。

  该业务分为供应链和直采两种模式,供应链模式下,公司根据大型贸易商和货运代理人的定制化需求提供包括货物境外交运、报关、包机运输、国内清关服务和送仓服务在内的一站式跨境生鲜物流解决方案服务。直采模式下,公司针对电商平台、大型商超客户的需求,与境外水果/生鲜出口商直接签订采购协议,并提供供应链服务模式下的跨境生鲜物流解决方案服务。

  该业务以邮政、快递快运、航空货运代理等同行业客户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出发港货站操作、航空运输、目的港货站操作、地面运输在内的传统航空货运代理服务,并结合部分客户需求提供自有航线和货站联动形成的“港到港”跨境中转时效产品。

  该业务针对航空器材、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时装、精密仪器、半导体耗材等具有特殊运输、储存和时效要求的货物,提供提货、驳运、仓储、干线运输、分拨、派送、关务、信息、二次包装、保险等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为高科技、消费品、生物医药、精密仪器、航空器材等行业客户提供垂直领域解决方案。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航空物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起步之年。一方面,随着新冠疫情变异毒株的不断演化和在全球的快速扩散,国际物流供应链恢复缓慢,供给侧要素资源紧缺的局面仍在持续;另一方面,源于对新冠疫情发展的不同研判,以及实施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经济支持及结构优化政策,世界贸易格局加速调整,国际供应链格局加快重构。得益于我国的有效管控和全民抗疫的共同努力,中国经济率先复苏,并界经济复苏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国际供应链重构的背景下,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速,加快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提高了中国品牌在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高科技产品、消费品、制造业设备、化学品、生物医药等高附加值货物的空运出口规模显著提升。同时,随着国内外居民消费方式的变化和消费能力的提高,高品质产品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跨境电商行业规模快速增长,跨境航空物流需求持续旺盛。

  2021年也是东航物流完成“混改三步走”新征程之年。作为国家首批、民航领域首家混改试点企业,东航物流顺利登陆资本市场,成为A股“航空物流第一股”,步入发展新阶段。报告期内,在应对国内外疫情新形势的特殊背景下,公司继续夯实运营底盘,紧跟行业形势变化,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全力保障客户需求,经营业绩再创新高。航空速运方面,通过多渠道增加运力投入,巩固并优化航网布局,加强华南市场开发力度,充分挖掘消费升级、制造业转型升级带来的航空物流需求,实现快速发展,同时稳步落实“十四五”规划战略布局,全力筹备并落实飞机引进工作;地面综合服务方面,积极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巨大挑战,保持生产经营稳定,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智能化升级,实现收益水平提升,稳固利润基本盘;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方面,加强航空物流资源整合,不断深耕细分市场,打造在跨境电商、跨境生鲜供应链、高科技、消费品、生物医药、精密仪器、航空器材等垂直领域提供“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并实现产品创新,直客拓展取得明显成效,收入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在战略布局方面,公司始终以实现“一个平台、两个服务提供商”为战略发展目标,以“十四五”规划为蓝本谋篇布局,积极布局全球自主可控基础设施网络,打造内外联通、空陆融合、通达全球的“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服务能力,致力于成为最具创新力的航空物流服务提供商。

  营业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27亿元,同比增长47.0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22.09亿元,同比增长47.10%。航空速运方面,公司加大运力投入,提升全货机和客机货运业务的运营效率,航空速运板块实现收入124.31亿元,同比增长58.98%;地面综合服务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范围,货邮处理量稳步增长,地面综合服务板块实现收入28.70亿元,同比增长22.37%;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方面,公司继续依托核心资源优势,持续提高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深耕细分市场,大力拓展直客,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板块实现收入69.08亿元,同比增长40.02%。

  利润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7亿元,同比增长53.1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5亿元,同比增长54.72%;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27.74%,同比提升0.84个百分点。

  航空速运方面,受消费升级、制造业转型升级、全球供应链重构等影响,跨境航空物流需求持续保持旺盛,航空物流在全球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愈发凸显。同时,我国空运货物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相较于2019年,出口货物中,高科技产品、消费品、制造业设备、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等高附加值、高时效性商品货量快速提升,增速均在20%以上,我国航空物流逐渐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公司航空速运板块实现毛利率33.40%,同比提升2.33个百分点。

  地面综合服务方面,虽然受疫情防控影响,浦东机场的货运操作能力一度受到较大挑战,但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狠抓客户服务质量、积极开拓新客户、推广新业务模式,克服短期影响,在防疫成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实现毛利率的进一步改善,为36.52%,同比提升1.89个百分点。

  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方面,公司持续深耕细分市场,跨境电商解决方案受益于行业持续繁荣,依托公司核心资源整合上下游供应链,业务体量保持快速增长;产地直达解决方案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创新业务模式,首创跨境生鲜“海空联运”,扩大客户群体,同时积极储备运力资源,布局生鲜港,为打造生鲜产业集群蓄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深挖高科技、消费品、生物医药、精密仪器、航空器材等领域的直客需求,做精定制化、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并逐渐扩大合作范围,客户稳定性和品牌效应得到较大提升。受业务开拓成本增加影响,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板块毛利率同比下降2.70个百分点,为13.90%。

  受益于全年盈利大幅提升以及IPO募集资金到位等因素影响,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80.3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8.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9.8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0.03%。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为34.32%,较上年度末下降3.07个百分点,公司财务状况稳健。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姜疆先生召集。

  公司按照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会议有效。参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及时、真实、柳晋阳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至4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EAL-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图片展示+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至4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EAL-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例会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2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

  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9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555,5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5,413,333.64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2022年度公司继续聘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年报工作安排,与国际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为加强公司总部对异地转型业务的管控力度,提升区域协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公司对西南分公司、中原分公司、福建分公司等三家转型业务分支机构的管控模式进行了调整,由公司总部的业务主管单位直接进行异地化管理,当地分支机构不再承担各项经营和管理职责。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为做好分支机构管理,同意注销西南分公司、中原分公司、福建分公司等三家分支机构,当地转型业务由公司总部的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异地化管理。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际”)审验,并出具了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9,105,072.32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9,105,072.32元,分别用于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78,155,091.48元(包括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64,718,377.74元,以及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3,436,713.74元),置换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0,949,980.84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9,105,072.3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060,920,618.6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05,857,700.00元在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4,167,990.98元,系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25,864,508.35元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金额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8,303,482.63元。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该管理制度于2019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的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为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国际出具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业字〔2021〕35178 号),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5,668,358.5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64,718,377.74元,置换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0,949,980.84元。

  根据有关,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有关。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受托方均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961.64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关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备用发动机购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货航,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决议,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备用发动机购置”的自有资金21,920.73万元,该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投资金为22,821.53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次普通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中货航提供委托贷款,具体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本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金额22,821.53万元,具体委托贷款金额以中货航购置备用发动机的价款为准。

  3.委托贷款利率:为中货航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若在委托贷款期限内,中货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委托贷款转为无息借款。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为募集资金预计总投资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47,884,875.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9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555,5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5,413,333.64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市海淀区车公庄西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国际已取得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国际按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坚,2001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国际执业,首次担任本公司年审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杨博,2015年加入国际,从事上市公司及其他审计业务,2021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首次担任本公司年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阅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海龙,2004年加入国际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首次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6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1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5.00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例会审议同意2022年度续聘国际承办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年报工作安排,与国际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能力、诚信状况、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国际承办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具体如下:公司拟聘请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公司此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例会审议。

  公司董事发表董事意见如下:国际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客观、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继续聘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年报工作安排,与国际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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