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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际货运代理人考试

※发布时间:2023-3-18 10:43:58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1、 某年l0月,达通贸易有限公司向我国华东某有限责任公司订购饲料用玉米10 000公吨。货船在厦门装船以后直接驶向港。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为使货轮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的维佳港口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港。事后经过统计,事故总共造成如下损失:(1)2 500吨玉米被火;(2)1 300吨玉米由于灌水不能食用;(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火烧坏;(4)雇用拖船支付费用若干;(5)因为船舶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及船舶的燃料。在这个例子中,2 500吨玉米被火以及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火烧坏属于单独海损;而其他损失则属于共同海损。货物在运输中不幸搁浅,船长为了救船只,抛下1000箱商品①,在搁浅过程中造成船底部分损失②,到码头修理,修理过程中有修理费、船员工资支出③。开出不久,A舱又突然起火,船长误以为A、B两舱起火,对A、B两舱进行灌水救火,事后发现A舱部分棉织产品④,部分茶叶被水浸湿⑤;B舱货物全部被水浸湿⑥。属于共同海损的是?1.3.5

  2、 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总额的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暴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达80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1) 保险公司对于该批货物的损失应该赔偿。(2)本案例涉及保险理赔问题,现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平安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范围有八项,其中二项为: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沉没、触礁、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第三项为: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损失。(3)结合本案例,触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应赔;遇暴风雨受损的2100美元,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但又因该批货物是在触礁意外事故前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对上述两项损失都要赔偿。

  3、 有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5月3日在海面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货值1000元。该货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损失1000元。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2000元

  4、某批货物出口投保了水渍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雨淋致使货物遭受部分损失,这样的损失保险公司将(C)

  5、 依据PICC《海洋运输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一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运输途中发生了下列何种损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CD)